深圳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
深圳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項目設立的目的是加快推進深圳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高新技術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力軍作用,促進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該項目包括深圳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和深圳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項目申報通過后,可獲得相應政策的支持。
申請內容
為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促進本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和發展,對本市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開展研究開發活動的企業,針對其2020年度研究開發費用(以下簡稱研發費用)情況,予以事后補助。
支持強度及方式
支持強度:結合當年度申請單位數量和預算規模,分5個檔次、以階梯式形式確定具體資助金額。單個申請單位年度內資助資金最低不少于10萬元,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支持方式:事后補助。
申請條件
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的單位,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深圳(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高新技術企業(發證時間為2018-2020年)和2020年度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企業;
(二)企業2020年度符合加計扣除口徑的研發費用不低于100萬元或規模以上企業2020年度符合加計扣除口徑的研發費用不低于50萬元;
(三)企業應當向稅務部門辦理2020年度加計扣除申報;
(四)國家統計法規要求填報科技統計報表的企業應當完成2020年度科技統計報表填報;
(五)申請企業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誠信異常名錄。
注意事項
1.原有的企業研究開發資助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已優化整合為新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所有企業申請通過同一路徑填報。
2.申請單位自行確認,出具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符合“獨立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等條件。
3.原則申請單位應當按附件2-3模板編制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
4.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須到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或深圳市稅務師協會備案。項目申報單位提交的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須帶防偽標識。提交的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無防偽標識的,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不予采用。
5.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蓋章或簽名不完整的,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不予采用。
6.申報單位申請書中研發費用申報數應與上年度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中的研發費用數保持一致,請特別注意申請單位申請書研發費用申報金額單位應為萬元。研發費用申報數為0的,不予資助。
7.申報單位上年度研發費用申報金額,比稅務部門確認的符合加計扣除政策的研發費用金額高20%的企業,將被列為重點監測企業,我委將致函稅務部門建議將其列為下一年度重點抽查對象。
8.申報單位研究開發活動涉及科研倫理與科技安全(如臨床研究、信息安全等)的相關問題,申報單位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制度。涉及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人的生物醫學研究,應獲得有關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
9.項目受理時申請單位無需提交紙質申請材料。申請單位在網上填報受理時限內登陸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上傳電子掃描版申請附件(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點擊簽字蓋章頁打印”,將打印文件簽字蓋章后掃描上傳,提交審核(系統受理狀態為“待窗口受理”)。
申報截止日期:2021-10-18